786.5万!始兴40户村民领到拆旧复垦款

  “40户,786.5万元,户均收益约19.66万元。”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始兴县政府在村内举行了拆旧复垦资金分配发放仪式,来自3个村小组的40户村民领到了总计786.5万元的拆旧复垦收益。这也成为全省首个把拆旧复垦收益分配到农民手中的村庄。

  2018年初,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拆旧复垦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将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并把流转指标收益返还给农村,用于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复垦指标交易价款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冷洞村村民所获得的巨额收益正是得益于这一政策的推行。

  兴宁市罗浮镇罗栋村一个拆旧复垦项目点上种上了油茶苗。

  空心村饮“头啖汤”

  从地图上看,丰顺县汤西镇大罗村岳潭自然村距离丰顺县城只有25公里。但交通极为不便,驾车从县城向西出发,沿途需要转换两次乡道,之后是一段蜿蜒十余公里的盘山公路,全程下来大约需要70分钟。

  岳潭村进入公众视野是因为“拆旧复垦”。2018年12月12日,广东首个农村拆旧复垦项目指标在省复垦指标交易平台成功交易,本次交易指标面积为43.081亩,成交单价为50万/亩,交易总金额达2154.05万元。而这43.081亩的交易指标正是源自岳潭村的整体拆除和复垦。

  岳潭村依山而建,傍水而居,四周的山峦把这里围成了一个小盆地。据岳潭村村民理事会会长黄佳晓和村民黄佳创回忆,岳潭村曾经自然条件极差,村民生活艰辛,长期面临读书难、耕种难的问题。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分田到户后,岳潭村民就开始陆续离开土地和村庄,去往丰顺县城或者珠三角地区讨生活,直至90年代中期最后一户搬出,岳潭村成了完完全全的空心村。村内祠堂及百余间泥砖房也因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等原因出现漏水、墙体歪斜甚至坍塌等情况。

  放大到全省来看,与岳潭村相似的情况并非鲜见。据统计,2017年末,广东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83.12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面积的4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242平方米,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5倍,而且利用方式较为粗放,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转机出现在2018年初,随着《方案》的出台,拆旧复垦的大幕正式拉开。

  近水楼台先得月,大罗村是省自然资源厅定点帮扶的省定贫困村。据省自然资源厅驻村干部介绍,最终选择在岳潭自然村试点的原因除了该村是空心村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村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村民有较强的意愿重新打造村庄,内生动力较足。

  原来,在拆旧复垦政策出台前的2017年,岳潭村村民就开始着手讨论重建祠堂、修缮房屋、打造村庄的事宜,并为此成立了公益事业理事会,自筹了20多万的资金。“我们村是革命老根据地,曾经是东江红十一军军部旧址,不忍心再让它荒废下去。”黄佳晓说,但是由于自筹资金有限,原计划一步一步来,没想到碰上了拆旧复垦这一政策,恰好可以把项目中获得的分成收益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红色旅游产业发展。

  因此,2018年2月,岳潭拆旧复垦项目在全省率先启动,其中拆旧和复垦工作分别由岳潭村民理事会和汤西镇政府组织实施。岳潭村理事会会长黄佳晓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理事会成立初期,为了方便旧村改造,全村召开了户代表会议,推选出了理事会成员,并作出了将全村宅基地和耕地归集体使用的决议。根据其提供的决议书、公告及会议记录显示,全村所有户主均有签名、按手指模确认、同意。

  在拆旧复垦政策实施时,岳潭村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当年8月,该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联合验收,实际完成复垦农用地43.081亩。同年12月,43.081亩复垦指标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以起始价50万/亩购得,交易总金额为2154.05万元,扣除成本以及各级按比例分配后,岳潭村约有1293万元的收益。

  良好示范消解村民不安

  罗浮镇地处兴宁市北部山区,距离兴宁市区60公里,是人口流出大镇,不少农户已进城安家落户。该镇党委委员叶庆辉告诉记者,去年9月,当拆旧复垦政策在罗浮镇推广时,不少村民持观望、怀疑甚至不信任的态度,怕拆了之后政府没钱补或者地被政府征掉了,“觉得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不用自己出钱,旧房子拆掉后就可以收一大笔钱,而且地还是自己的。”

  此时,丰顺的成功案例就成为打开局面的突破口。叶庆辉说,不少年轻村民得知这一信息后会主动去网上搜索查询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新闻报道,然后相互转发告知,“引导他们根据公开信息去判断政策的真实性,比我们和村干部去传达效果要好。”

  第一轮摸底排查的时候,全镇26个村(居)中就有300户左右的农户有意愿参与拆旧复垦项目,涉及建设用地面积410多亩。罗浮镇选择了部分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作为第一批试点,罗栋村即为其中之一。

  罗栋村距离圩镇10公里,户籍人口1280人,常住人口500多人,总面积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0余亩,山林面积6000余亩。罗栋村村支书钟文告诉记者,因地处山区、地质灾害相对较多,近年来,罗栋村不少村民陆续搬出,使得以前的老宅闲置。

  “摸底时,大家积极性较高,有40多户主动申请要参加拆旧复垦。”钟文才说,第一批选择了其中8户占地面积较大且在村民聚居区的旧房屋正式实施。从第三方公司实地测量,到镇政府组织人手拆除、复垦,再到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前后不到1个月时间。

  复垦后权属不变仍归农民耕种

  今年62岁的邬越勋是罗栋村第一批拆旧复垦的8户之一,他家的老砖瓦房建于1979年,后来由于破损严重,全家就搬到新房居住。目前,老房子所在的地方已经复垦成了农用地,邬越勋在上面种上了由政府无偿提供的油茶苗,种植收益归他所有,预计3年后开始挂果,7年后进入丰产期,一亩可产出15斤左右茶油,市场价一斤80元至100元。

  据了解,邬越勋家拆旧复垦的宅基地约有435平方米,可以分配到的收益约为20万元。对此,邬越勋显得有些淡定,“三兄弟分下来也没多少了,打算把这笔钱存起来作为养老金。”

  在兴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杨秋阳看来,拆旧复垦政策实现了“三变”:“废旧变现”,按比例分成,直接将原老破废弃房屋变现为“真金白银”,促进农民增收;“土地变活”,将破旧房屋拆除结合实际种植,有效盘活了农村土地;“农村变美”,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

  目前,罗栋村第一批8户共11亩左右的拆旧复垦指标已经以51万元/亩的价格成交,总收益约为561万元,扣除110万元成本后,净收益为451万元。其中村集体占15%即67.65万元,8户农民占75%即338.25万元。

  虽然现在复垦指标收益尚未发放到村,但当记者在计算拆旧复垦的经济账时,村支书钟文才有些喜形于色。他说,罗栋村一直以来是集体经济弱村,每年的集体收入在1万元左右,日常运作主要依靠政府拨发的办公经费,很多公益事业没法开展。以后有了拆旧复垦资金注入,他打算首先疏浚整治村内的河道、沟渠,然后用于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我还希望县里把我们村剩余的符合条件的二三十亩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复垦范围。”

  新闻链接

  收益分配的两种模式:

  “统”或“分”

  按照《方案》以及《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两则文件规定,复垦指标交易价款中按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其中,拆旧、复垦费用分别按2万元/亩、3万元/亩列入成本;另外,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的10%从复垦指标交易价款中提取地级以上市统筹资金,列入拆旧复垦成本。

  这就意味着一亩复垦指标若以50万元的最低保护价成交,那么需要先扣除5万元的拆旧、复垦成本以及5万元的地级市统筹资金,剩余的40万元净收益再按比例分配,县可得2万元,镇可得2万元,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可得6万元,农户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可得30万元(每平方米可得450元)。

  与兴宁罗栋村和始兴冷洞村将土地使用权这一部分收益按面积、按75%的比例分到农户手中略有不同的是,丰顺县岳潭村采取的则是另外一种模式——土地使用权交归村民理事会统一运作,拆旧复垦收益也由集体支配,用于村庄的建设和发展。

  对于拆旧复垦的1293万元收益,岳潭村计划将其一部分用于村庄综合文化楼、纪念馆、路、桥、河坝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村庄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红色资源打造乡村旅游产业,并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若盈利则按分田到户时的人口进行分红;另外一部分成立公益基金,用于奖教助学和发放村中老年人福利。

  “全部分下去就好比卖地皮,卖完就没了。从长远来看,集中运作对于村庄发展来说是好的。”村民黄佳创常年在外务工经商,到过广东的很多县域,在他看来,岳潭村上游有深潭,下游有水库,青山绿水,生态优势非常明显,如果能将村子打造好,发展乡村旅游不愁没有客源。他甚至计划以后再回到村里种苦笋卖给游客。

  “这种抱团发展、集体运作的方式好,全部分到农户就很难用于村庄建设和发展了。”汤西镇镇长陈泰象对于岳潭的方式也持赞赏态度。当记者问及这样操作是否有政策风险时,他表示,拆旧复垦涉及到的是村庄的建设用地,通过村民集体表决,收益用于集体发展没有问题。而且,岳潭村集体1200多万的收益由镇代管,他们要使用需采取报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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