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推行标准化农民工匠模式 打造百姓满意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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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提高干群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新丰县出台了《关于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利用本地农民工匠团队,探索标准化农民工匠项目建设模式,真正实现“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项目自己干、自己的质量自己管”,有效打造出群众心目中既有“颜值”又有“内涵”的新农村。具体做法如下:

一、标准化培育农民工匠团队。农民工匠熟悉本地区人文历史、建设风格,但是普遍存在团队技术不够专业、管理相对松散等问题。为提高农民工匠团队质量,新丰县通过“三个强化”,标准化打造本地农民工匠团队。一是强化技术水平。出台农民工匠认定管理实施意见,指导组建村级农民工匠团队,成立本地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期组织农民工匠召开业务培训班,在项目细节、管理、验收等方面进行知识更新。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制定农村小型项目竞标方案,在现场竞标选取施工队伍时,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选择本村农民工匠队伍;组织开展农民工匠白名单和黑名单建库工作,标准化管理农民工匠团队。三是强化思想转变。引导农民工匠改变以往“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上高大上项目”的旧观念,着重研究建设农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日常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建设项目,提供补短板类的建设指引,鼓励建设村内巷道或房前屋后过道及水沟硬化、雨污分流接户管、村内集中供水、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屋建设工程等。目前,新丰已登记在册农民工匠达到844人,其中获得省住建厅颁发的农民工匠证书92人,农民工匠队伍专业水平日益提升。

二、标准化规范项目建设流程。为严防出现不切实际、脱离群众实际需求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新丰县出台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审查审核指导意见,以“事前竞争、事后奖补”作为主要指导方针,明确申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优先条件和奖补要求,突出建设重点和适用范围,同时科学简化项目建设流程,确保各项步骤清晰明了,明确项目建设流程“三个标准化”。一是项目启动条件标准化。优先考虑自筹资金到位、“三清三拆”效果好、长效保洁机制建立(禽畜圈养、卫生保洁费收取等)、基础条件好、村“两委”干部得力、群众积极性高、项目用地得到保障的村;明确项目启动需投入自筹资金,准许以投工投劳、捐资捐物等方式折算工程款作为自筹资金,并充分考虑农民工匠团队的经济水平,调整自筹资金占总额比例,区分补短板类和提升类项目,其中补短板类项目为5%、提升类项目按受益面设置为10%-30%;分类设置奖补金额,其中补短板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工程总额的95%,提升类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工程总额的90%。二是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原则上凡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单项50万元以下的土建工程、1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除外),都可纳入农民工匠承接范围,并且主要以工程规模小、不涉及结构安全、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建、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作为建设重点。为打消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发包事项的审计顾虑,进一步明确对同一个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或同一行政村不同村民小组相同类型的建设项目,不要求整体打包作为一个项目管理,可以分包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大大激发了基层的活力。三是项目设计预算标准化。根据农村小型项目库,以项目内容里每个单位长度和面积为标准,委托第三方设计和造价公司,出具标准设计图、工程预算。县委农办再对标准设计图和工程预算进一步优化,如刨除项目增值税、相关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工程费用,同时保留10%利润。最终形成统一的项目标准设计图和工程预算,免费提供给农民工匠实施使用。四是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该县对项目审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后的流程简单易懂,便于操作。项目的选择和申报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村级组织申请,经村党组织审查后,由行政村统一上报镇(街)审核同意后(五个工作日内),再报县委农办审核备案,县里适时召开新农村建设联席工作会议进行联合会审,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视为项目立项,无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直接以奖补方式实施。

三、标准化明确监督验收要求。在实践中发现,群众非常关心自己家门口的工程质量,尤其是群众筹资建设、投工投劳的工程。同时,本地农民工匠在本村施工,要面临来自乡里乡亲的舆论压力,稍有不慎便会面临道德谴责,工程质量方面更是不敢马虎大意。因此,新丰县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型项目开工备案、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配套实施管理方案,并改变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的传统做法,将事关群众利益的监督验收权利压实到镇、村级组织,公开透明交由群众讨论、评议、监督。一是细化监督分工。村级组织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监管施工采购、施工质量、档案整理、价款支付、现场监督等内容,及时向全村公示项目内容和细节,组织村民参与现场监督工程进展和质量;农民工匠队伍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公开工程概况、解答群众询问等内容;镇(街)负责制订镇级监管方案,组建项目施工监管小组,实时跟进村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指导项目现场监管和资料归档;县委农办负责对项目进行定期巡查监管和通报。二是明确验收要求。严格按照“质量一票否决”原则,先由村级、镇级相关人员单位进行逐层把关验收,再由县级部门组建项目竣工抽检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对竣工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督促项目施工队伍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返修直至合格。三是简化支付手续。农民工匠实施项目不需要财政或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财审,不需要多层审核,不需要强制要求提供票据进行报账,不需要开发(税)票。向农民工匠提供标准化报账清单,农民工匠仅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村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单,经财政部门按照县农村财务开支专用凭证实施办法进行内部结算支付,奖补资金可直接拨付到农民工匠账户,并留存工程总额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方才支付。

支持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需要解放思想,打破制度的藩篱,为此,新丰县专门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帮助基层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和减轻审计压力,为当地干部和群众试水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路径,为想干事、能干事的新农村建设者提供政策支撑,让更多本土工匠大胆建设有乡愁味道的新农村,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增收致富。据统计,通过农民工匠团队承接农村小型项目,每个实施项目至少简化7个以上流程,减免设计费、图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项目建设服务费,有效节省财政资金达30%以上,使资金真正有效用在项目本身,同时,群众参与热情大大提高,多快好省打造出如“30万造价值300万的大陂村史馆”、“150万造价值500万新群村基础设施短板工程”等农村特色精品项目,深受当地群众欢迎。目前,该县已全面推行农民工匠模式,镇村同时申报启动第一批小型项目达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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